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攸县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攸县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的合法权益,切实缓解大班额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严格控制大班额;
(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按需招生,分层负责,统筹安排。
二、工作职责
攸县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日常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实施方案,并具体实施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县公安局及各街道派出所:负责城区(老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户籍信息审核。城区户籍居民(家长)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派出所申请审核,审核确认后,派出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杜绝突击迁户、挂户和户籍造假。
县房产局:负责城区购房户房产证的审核。购房户户主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局申请审核,审核确认后,房产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无房产证的购房户由房产局开具证明。杜绝房产证造假和出具假证明。
县食药工质监管局:负责城区经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的审核。经商户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食药工质监管局申请审核,审核确认后,食药工质监管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县地税局:负责税务登记证的审核。经商户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地税局申请审核,审核确认后,地税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经商证明、务工证明和居住或租住证明的审核。经商户、务工人员持有效证件和填好的《攸县进城务工人员经商证明审核表》或《攸县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审核表》到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核,社区、街道办事处对经商场所、务工场所、居住(租住)地等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在《经商证明审核表》、《务工证明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招生政策落实,查处招生过程违规违纪问题。
县财政局:对违规招收的学生,财政局不拨付公用经费和生均经费。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划片
(一)招生计划。根据消除大班额规划及学校现有办学规模,确定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秋季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划片。城区公办小学包括东北街第一小学、东北街第二小学(原中街小学)、文化路小学、交通路小学、工业路小学、联星小学、江桥小学、高岭小学等8所学校;公办初中为震林中学。各学校招生范围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四、招生政策
(一)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城区为老城区,即2014年划定的城区。2015年以后划入到城区的,仍按原招生区域,就近入学。
(二)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或出生证明登记的日期为准。
(三)依据“户房优先”原则,城区学校招生优先满足招生片区内的常住户籍居民子女和购房户子女。
(四)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必须是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城区落户的。
(五)城区内的购房户子女必须先入住3个月以上(须提供至少3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再申请入学。
(六)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内要有固定的务工或经营场所,且连续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有固定的居所或租房(须提供居住或租住证明),子女必须随父母迁入城区内居住。
(七)新生报名流程:先到相关部门办理证件审核手续,再到所在片区的招生学校报名(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文化路218号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报名)。
(八)经审核确认后的证件复印件必须有相关部门的签字和盖章,否则视同无效证件。
(九)经商证明办理程序:首先填好《攸县进城务工人员经商证明审核表》(附件8),然后带已审核确认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攸县进城务工人员经商证明审核表》,到经商场所所在社区初审,社区负责经商场所、居住或租居地的审核确认,确认后在《攸县进城务工人员经商证明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再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字盖章。
(十)务工证明办理程序:首先填好《攸县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审核表》(附件9),由用工单位审核信息,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然后交由用工单位所在的社区初审,社区负责务工场所和居住或租住地的审核确认,确认后签字盖章,再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字盖章。
(十一)城区户籍居民子女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购房户子女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明)、入住证明(至少三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经商户子女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商证明和居住或租住证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务工证明和居住或租住证明。所有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十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不得择校,学位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招生办法
(一)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和购房户子女招收办法
1.小学新生。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于5月20日—30日带身份证、已审核的户口本和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购房户还需提供已审核的房产证(房产证明)和入住证明(提供至少3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到所在片区内招生学校报名,填写好《攸县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审批表》(见附件4)。各学校在学生报名、登记造册时,严格查验相关证件(没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不予受理),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报名结束后,统一报送教育局审定。
2.初中新生。属于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小学生毕业生家长(监护人)于5月20日—30日带身份证、已审核的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购房户还需提供已审核的房产证(房产证明)和入住证明(提供至少3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到震林中学报名,填写好《攸县城区就读初中一年级审批表》(见附件5)。震林中学在学生报名、登记造册时,严格查验相关证件(没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不予受理),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报名结束后,统一报送教育局审定。
3.结果公布。经县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于6月15日前公布招生名单,家长(监护人)到报名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通知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插班生招收办法
1.招收原则。在班额允许的情况下,插班生按各校招生范围免试入学;若班额已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家长不得择校。任何学校寒假期间不得接受插班生入学。
2.报名审核。插班生集中报名时间为7月10日—20日,报名时,家长(监护人)带身份证、已审核的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购房户还需提供已审核的房产证(房产证明)和入住证明(提供至少3个月的水电缴费发票),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务工证明和居住或租住证明,经商户还需提供已审核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商证明和居住或租)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基教股报名,填写《攸县城区就读小学审批表》(见附件6)或《攸县城区就读初中审批表》(见附件7)。基教股在学生报名、登记造册时,严格查验相关证件(没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证件复印件不予受理),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报名结束后,初审信息,再报局领导审定。监审室全程监督。
3.结果公布。对申请插班入学学生信息验证无误后,按照招收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位,于8月25日—9月5日到城区各小学查看安排结果。
(三)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招收办法
1.招收原则。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家长不得择校。
2.报名审核。报名时间为5月20—6月4日,报名地点:文化路218号老工商行政管理局内。家长(监护人)带身份证、已审核的户口本、务工证明(经商证明)、居住或租住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填写《攸县就读城区小学审批表》或《攸县就读城区初中审批表》。招生工作小组在学生报名、登记造册时,严格查验相关证件(没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证件复印件不予受理),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报名结束后,基教股初审信息,报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监审室全程监督。
3.结果公布。经县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于7月5日公布招生名单,家长(监护人)到各招生学校查看录取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通知书。
六、招生要求与纪律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均衡分班,严格控制班额,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均不得超过50人。
(二)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原则,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予以清退。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县教育局不得注册学籍,不得下拨公用经费,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
(四)对弄虚作假或工作马虎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对通过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入学资格,或借招生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情节严重者报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招生咨询电话:24228059。招生投诉电话:24228766。
七、违规处理办法
在招生工作中,学校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招生和对违规行为处理不力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学校和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不落实招生政策、超计划招生、弄虚作假、新增大班额、违规招生宣传、违规组织招生考试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按《攸县干部职工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和《攸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记分问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攸县2017年城区公务义务教育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2.攸县震林中学2017年招生对象及招生区域
3.攸县城区公办小学2017年招生区域划分表
附件1:
攸县2017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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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数
|
学位数
|
学 校
|
班数
|
学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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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街一小
|
3
|
150
|
交通路小学
|
6
|
300
|
东北街二小
|
3
|
150
|
联星小学
|
1
|
50
|
文化路小学
|
10
|
500
|
工业路小学
|
7
|
350
|
高岭小学
|
1
|
50
|
江桥小学
|
1
|
50
|
小学合计
|
32个班,1600个学位
|
震林中学
|
20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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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合计
|
52个班,2600个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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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攸县震林中学2017年招生对象及招生区域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招生政策的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文化路小学、东北街第一小学、东北街第二小学、交通路小学、工业路小学、联星小学和江桥小学。
2、符合招生政策的城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明阳学校、健坤外国语学校、长鸿实验学校。
3、符合招生政策的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外地学校。
二、招生区域
1、文化路社区,2、万古桥社区,3、永佳社区,4、宋家洲社区,5、胜利社区,6、联星社区,7、雪花社区,8、百花社区,9、联西社区,10、富康社区,11胡公庙社区,12、西阁社区,13、江桥社区,14、丽水山庄,15、乌坳社区,16、高岭社区。
附件3:
攸县城区公办小学2017年招生区域划分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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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区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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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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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路社区,万古桥社区,永佳社区,宋家洲社区,胜利社区内的虎形组、圣帝组、东郊组、漕龙组、鱼池组、腾飞组、鸿运组、胜利组、联盟组、新建组、高屋组、侧背塘弦组、雪花组,联星社区内的木马楼组、明楼组、花台组,高岭社区内的云升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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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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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社区内的望云组、勤佳台组、大巷组、龙家组、民富组、文昌组、珍珠巷组、老公园组、明阳组、上天鸿组、下天鸿组、东南组、裕望组,胜利社区内的游鸭组、旺兴组、来龙组、神龙组、格井组、苎麻园组、大旺组、南华组、天府组、铜锣组、石灰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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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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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星社区内的兴旺组、发达组、万利组、富裕组,百花社区内的吉龙组、吉新组、园艺组、接龙桥组、吉桥组、文丰组,联西社区内的西南组(明珠花园)、西郊组、西桐组(鑫河花园)、西阁组、西安组、西新组、西桥组、新龙组、新世纪花园组、中天凯旋城组,雪花社区内的学院组、紫阳组、翻身巷组、良佳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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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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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公庙社区,西阁社区,联西社区内的西亭组、西花组、西雨组、美丽新城组、新世纪装饰城组,百花社区内的强远组,联星社区内的五一组、富兴组、台上组、富豪组、联台组、都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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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街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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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社区内的武陵组、合背组、金谷沅园组、杉树园组、同仁组、登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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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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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星社区内的大园组、大塘组、茶园组、佳湾组、佳新组、万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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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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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桥社区,丽水山庄,乌坳社区(改扩建完成后:富康社区,公园世家,公园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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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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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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